破碎的“投资梦”
在李丰为了“发财梦”四处“拉人头”时,2020年5月,家住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的张龙家里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母亲要求他们花钱投资一个项目,他和妻子觉得“一听就是骗局”,因投资与否的问题,他们之间发生了尖锐的家庭矛盾。
多次劝说无果,张龙便打电话向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求助,希望得到一个解答。
原来,在那之前的几个月,张龙发现母亲定期坐车前往永清县某商场的一处门店,这家门店招牌是一家水站,但究竟这家水站经营着什么样的项目,吸引母亲去投资,他希望永清县市场监管部门能帮忙查实。
听完张龙的讲述,根据他提供的线索,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敏锐地察觉到这一情况“疑似传销”。
负责经手该案件的执法人员介绍,“经过初步调查,我们发现这起涉嫌网络传销的案件,案情重大且复杂,时间紧,涉案人员较多,破解该传销网络服务平台存在较大困难。”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申请专项办案资金,联系第三方技术公司协助取证,并第一时间将这一线索移交至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于2020年6月对这一案件立案侦查。经过侦查,打着“发财梦”的这个网络传销组织具体情况如下:
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设立会员管理平台,为会员分配账号、进行注册、报单,同时该平台兼具会员推广下级会员获取推广奖励的功能。会员可通过该会员管理系统发展会员,会员再层层发展“下线”,层层提成,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形的传销体系。
该传销组织有严密的体系,表面经营着水站、进出口等业务,实际以这些门店为掩护进行传销活动。永清县为传销组织的战区之一,战区有6名核心成员,下设5个战队。张龙母亲想要加入的这家水站,正是这5个战队之一。
自2018年2月开始,这个战区的6名核心成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在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等地实施传销活动。他们通过在经营门店开展培训课程、组织人员出国考察项目、建立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吸纳会员。
在没有任何实体产品的前提下,该传销组织对外宣称注册投资该项目能在一定期限内按投资金额比例享受静态收益,通过发展新会员加入享受动态收益等模式,快速获取高额回报,采用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引诱他人投资项目并发展下线会员,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凶险的“暴富梦”
这六种投资方式之下还分为静态、动态两种管理模式。静态模式对应着投资方式有固定的“出局”时间;动态模式就是投资之后,再不断“拉人”,让别人投资获取直推奖、对碰奖以及管理奖等,加快“出局”时间。
负责宣传投资项目的张平在发展新会员时,就告诉他人通过动态模式发展“下线”可以快速获得“出局”资格。
2021年12月,包括张平在内的14名传销组织主要组织者、领导者被依法逮捕并判刑。2024年10月,被取保候审的李丰因没有起到策划、组织、指挥、领导作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是犯罪,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向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置。
2024年11月,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调查,结合公安、检察机关移送的有关材料,经查证认定违法所得,于2025年1月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依法考量了李丰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形,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从轻的行政处罚,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长期以来,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刻保持对打击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河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打击传销工作要点》《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禁传工作,适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辖区传销活动形势状况。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属地打击传销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属地管辖,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打传宣传防范教育频次,加大排查力度,建立反馈机制,强化部门协作。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力度,排查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文中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